在台北市要開公司,你要先知道「公司」「商行」的差異,對政府來說這兩種都是商業(賺錢)行為!「公司」就是依照公司法規定而成立,未來想要申請政府或地方貸款可以比較多一級。「商行」就是商號、商號、行號、商店、企業社都是一樣的,是以營利為目的的合夥或獨資事業,總之,這兩個都是會有統一編號,就是合法營運繳稅給政府的。開公司 設立初期就要有會計師資本額簽證費!還要請記帳士每年收取管理費約14個月,依照營收差異記帳士每月費用約$2000~$12000不等,公司一定要開立統一發票,每兩個月要報稅申報,自己公司的電子發票要去財政部配號取號沒有用完的發票還要再回傳,依照政府單位觀念公司就是有規模比較大的意思啦!開商行,有機會可以申辦「免用統一發票」交易時可以不用開立統一發票,若客人需要還是要提供「可報稅收據」每三個月繳稅一次(繳交固定稅率與金額)因此較小型的飲料店、麵包店、材料店、書局等是可以申請商號。開公司 開公司流程 怎樣開商行 開公司節稅 開商行流程 如何開商行 行號申請 如何自己申請行號 申請企業社 商行登記

開公司 開商行 哪個好?

以我個人經驗,公司、商行(商號)都成立過,公司付出的成本比較高,初期會計師驗證資本額的幾千元費用(還蠻浪費的開支)營運期每個月記帳士的費用,營業額不到雖然不用繳稅,申請發票的配號、取號、上傳流程繁瑣,如果每個月沒有營收40萬以上,獨資的營利事業還是開設商行比較簡便有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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